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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第三条 国家对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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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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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顺利优质地播放和接收,制定本条例。&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台、站,下同)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下列设施的保护,适用本条例:&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一)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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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核材料的安全与合法利用,防止被盗、破坏、丢失、非法转让和非法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管制的核材料是: (一)铀-235,含铀-235的材料和制品; (二)铀-233,含铀-233的材料和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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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的防治,保障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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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 第一条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对本市范围内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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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及安全,根据国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以下民用核设施的核事故预防及应急管理适用本条例: (一)核电厂、核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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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重大辐射后果的核电厂核事故(以下简称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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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2号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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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冶金公司从事电离辐射作业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和GB8703《海角社区官网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冶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规定了冶金公司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和职业卫生教育。 1.3本规程适用于冶金工业使用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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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核辐射监测的一般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环境核辐射监测。
2 引用标准
GB 8703 海角社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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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作业管理
4.1电离辐射作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第44号令办理许可登记。
4.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电离辐射作业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经卫生、公安、环保和劳动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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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 第十九条 有用线束测量的总不确定度应小于5%,防护监测的总不确定度应小于30%。 第二十条 γ源置于贮存位置时,机头漏射线的测试: 探测器分别在距机头表面5厘米处和距源1米的球面上任取10平方厘米和100平方厘米,进行平均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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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为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先进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特制定本标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共分四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其中省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分为辖区内有核设施的省份和辖区内无核设施的省份两类。本标准规定了省级、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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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3 号
《对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部 长 周生贤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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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文章摘要闭: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7〕8号
对于印发《对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加强对我国γ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γ射线探伤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局组
织制定了《对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